2. 舊生學費
3. 繳費須知 同學須於限期前繳付綜合賬單內的學費及/或其他費用。在任何理由下,若未能於限期前繳費,同學可於限期前聯絡財務處尋求協助。逾期未繳清所欠費用而又未獲批准延期繳費者,校方將採取一系列嚴懲措施,包括拒發任何學業證明文件、取消學生證功效、暫停學生使用圖書館/其他設施/住宿資格及註銷其學籍等。同學將被視作「非正式退學」,並即時生效。同學亦不能出席任何課堂、學校體驗、聯課活動、實習等,如適用。於清還所有欠款時,同學須另外繳交港幣300元,作為恢復學籍之行政費用。另外,同學若因長期拖欠學費及/或其他費用而被註銷學籍,即使於往後時間清還所有欠款,其學籍將不會恢復,同學須重新申請才可再次入讀本校課程。同學往後欲申請入讀本校課程或學業證明文件,亦必須先清還所有欠款及/或其他費用如逾期歸還畢業袍之罰款,否則其申請將不會處理。 全日制學生並就讀學士及副學士課程或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之課程,如已在第一學期的2024年10月17日及第二學期的2025年2月13日或之前向『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或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之助學金、貸款及/或免入息審查貸款,則毋須另行申請延期繳交學費。財務處會在繳費到期日,根據學生事務處提供的有關向『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申請經濟資助的學生名單的結果及資助款項預計發放日期,對學費到期繳款日作出相對的調整或維持不變。調整後的到期繳款日會在The Portal學生賬目上公布,同學有責任定時在The Portal的賬目上查閱及核對他們的學費餘額及其到期日。同學必須準時向『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遞交助學金及貸款申請表格。於第一學期的2024年10月17日及第二學期的2025年2月13日後遞交之助學金及貸款申請,同學必須以電郵向財務處 (fees@eduhk.hk)作出申請並陳述逾期申請的原因以作考慮,否則將不獲自動延期繳交學費。 上述延期繳交學費的程序並不適用於兼讀制學生。校方建議同學應根據上述到期繳款日作出適當的財務計劃。財務處會個別處理同學提出之延期申請,惟只考慮突發事故或特殊情況導致經濟困難的個案。
4. 學費收據 同學可透過大學網站(The Portal)下載及打印學費收據。同學如已繳付該年度綜合賬單內的所有學費及其他費用,可透過以下程序下載及打印學費收據。 登入The Portal ---> e-SIS ---> Select “e-SIS” ---> Student Services ---> Student Account ---> Account Summary--> Tuition Fees Receipt
部分「境外學習活動」並非必修或不帶學分,包括:
一般獎學金
政府獎學金
學科獎學金
育才獎學金
外展獎學金
非本地學生專有獎學金
學校體驗/教學實習獎學金
其他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