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 ‧ 八章 學生證「教大通」使用說明書

(以英文版本為準)

 

1. 教大通(下稱“該卡”)


「教大通」會發給本校所有註冊學生,以供證明身分和使用校內設施。學生應詳閱本說明書有關使用「教大通」需注意的事項。除了學生之外,「教大通」亦會發給本校教職員及校園設施使用者。
1.1 身分證明
「教大通」乃學生身分的證明文件,每位學生只會獲發一張「教大通」。該卡的正面展示學生照片、中文和英文姓名、學生編號、課程程度(交換生、內訪生、長者學員除外)、修讀模式、課程編號和證件有效日期。
1.2 「教大通」的使用
學生可以「教大通」進出及使用校內設施,包括圖書館、學習共享、文康運動綜合大樓、大學站穿梭巴士及學生宿舍(宿生適用),學生亦可以該卡借用資訊科技支援站的器材,如手提電腦及視聽教學設備等。一般情況下,學生收到「教大通」後第二個工作天(週末除外)可以以該卡使用校內設施。

2. 有效日期


「教大通」有效日期:除短期課程及個別情況外,一般設定於持卡人所修課程最後一年的八月到期;至於短期課程或個別學生於第一學期完成課程者,其有效日期則定於有關考試委員會會議後的一個月。

3. 交還


持卡人如不再是本校的註冊學生,應立即把該卡交還教務處或其諮詢中心之學生紀錄服務站。如申請補領,學生亦應把有毛病或已損壞的舊卡交回。

4. 卡費


4.1 首次發出:免費
4.2 補領: 學生或須繳付港幣100元補領費用。詳情請參閱下文「補領手續」。

5. 補領手續


5.1 一般手續
所有「教大通」均由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印製。若果學生於本校在學期間需要換領「教大通」,須填妥「補領/更換學生教大通申請表」,並前往銀行以存款單繳交補領費用(如適用),然後將申請表連同銀行存款單遞交諮詢中心之學生紀錄服務站。申請表格可向諮詢中心之學生紀錄服務站索取或網上下載
https://www.eduhk.hk/re/Current-Students/Useful-Forms/General.html)。完成以上手續後,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將會通知學生領取新卡的日期。
 
有毛病或已損壞的舊卡必須交回資訊科技支援站,交回的舊卡將會於發新卡前銷毀。若果學生的「教大通」出現問題,應前往位於大埔校園C座(C-LP-20)
的資訊科技支援站或將軍澳教學中心
G01室求助。
5.2 遺失
學生如遺失「教大通」,應立即前往諮詢中心之學生紀錄服務站或致電2948 6177報失及申請補
領新卡。學生須繳付港幣100元作補領新卡的費用。
5.3 有毛病或已損壞
如學生未能以該卡使用校內服務,應向有關辦事處查證你是否有權使用該項服務。如非這方面的問題,學生可到C座(C-LP-20)的資訊科技支援站查核該卡是否有問題。如核實該卡的問題是出於正常損耗,學生將獲免費補發新卡。如發現該卡是因不合理或不適當地使用而受損,學生須繳付港幣100元作補領新卡的費用。

6. 卡務查詢


學生可向諮詢中心之學生紀錄服務站查詢有關「教大通」事宜及向其他有關辦事處查詢所提供的服務(如同學未能進入圖書館,應先向圖書館職員查詢)。查詢地點及電話如下:
 
辦公室 地點 電話
諮詢中心之學生紀錄服務站 A-G/F-11 2948 6177
資訊科技支援站 C-LP-20 2948 6601
蒙民偉圖書館 C-G/F 2948 6653
文康運動綜合大樓 E-LP2-16 2948 8844
教大通查詢 —— 2948 7500

7. 保管和使用規則


如善加保管,「教大通」能為你提供優質的服務。該卡應放在遠離有磁力的地方,學生勿彈拍或拗摺該卡,或刮花卡面。
 
本說明書附有持卡人通用的使用規則,而這套使用規則均適用於學生、教職員及校園設施使用者。

8. 「教大通」使用規則


8.1 「教大通」只供持卡人使用,不得轉借。不當使用或偽造該卡是嚴重罪行,須受紀律處分。
8.2 一經發出,「教大通」便是個人身分的證明文件,並可使用本校設施。本校教職員執行職務時,可要求持卡人出示「教大通」,以核實身份。
8.3 持卡人如因退學、畢業、停學、停職、持卡資格有效期終止或因其他情況而離開本校,應把該卡立即交回有關部門(教務處、人力資源處或圖書館)。
8.4 因遺失「教大通」而招致的任何損失,將由持卡人負責,校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8.5 本校可收取補領新卡的費用。
8.6 校方保留可以在任何時候更改有關教大通的使用規則及條款而無須事先通知的權利。如有任何更改,校方會透過各溝通渠道告知持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