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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發展服務
工作簽證和法律要求

非本地學生(包括本科生及研究生)在學期間在港就業

 

非本地學生(交換生及訪問學生除外)可在校內兼職或在暑期工作:

 

校內兼職

校方建議每週最多 17 小時

暑期工作

在暑假期間(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日),工作性質、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不限

 

符合條件的學生在入境和延期居留申請獲得批准後,將收到 “不反對通知書”(NOL)。不反對通知書"將列明學生可從事的工作類型和條件。非本地學生如事先未獲入境事務處批准,亦未獲發出 “不反對通知書”,則不得從事任何種類的工作;交換學生亦不得在校內或暑期兼職。

 

非本地研究生免簽證的最新情況

政 府 宣 布 由 2023 年 11 月 1 日 起 , 非 本 地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可 獲 暫 時 豁 免 兼 職 限 制 , 以 增 加 他 們 在 香 港 工 作 的 經 驗 和 了 解 , 並 鼓 勵 他 們 在 畢 業 後 留 港 發 展 。

 

有關 NOL 的詳情,請瀏覽:

香港入境事務處 - 留學入境政策

政府的非本地學生政策 (香港教育大學)

 

非本地學生修業期滿後在港就業

在 香 港 修 讀 經 本 地 評 審 全 日 制 課 程 並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高 級 程 度 學 歷 的 非 本 地 學 生 , 可 根 據 「 非 本 地 畢 業 生 留 港 / 回 港 就 業 安 排 」 申 請 留 港 / 回 港 就 業 。非本地畢業生入境安排不設配額,也不針對特定界別。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

 

應屆畢業生

(畢業後 6 個月內申請)

·        只要符合正常的入境要求,即可獲准有時限地逗留 24 個月,不附帶其他逗留條件

·        申請時未獲得聘用通知

非應屆畢業生

(畢業 6 個月後申請)

·        只要工作崗位為學位持有者通常從事的工作,且薪酬待遇符合市場水準,申請將得到積極考慮

·        申請時必須獲得聘用通知

 

有關 IANG 的詳細資訊,請訪問:

香港入境事務處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政府對非本地學生的政策 (香港教育大學)

 

Updated on 18 Dec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