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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发展服务
工作签证和法律要求

非本地学生(包括本科生及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港就业

 

非本地学生(交换生及访问学生除外)可在校内兼职或在暑期工作:

 

校内兼职

校方建议每周最多 17 小时

暑期工作

在暑假期间(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包括首尾两日),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不限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入境和延期居留申请获得批准后,将收到 “不反对通知书”(NOL)。不反对通知书"将列明学生可从事的工作类型和条件。非本地学生如事先未获入境事务处批准,亦未获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则不得从事任何种类的工作;交换学生亦不得在校内或暑期兼职。

 

非本地研究生免签证的最新情况

政 府 宣 布 由 2023 年 11 月 1 日 起 , 非 本 地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可 获 暂 时 豁 免 兼 职 限 制 , 以 增 加 他 们 在 香 港 工 作 的 经 验 和 了 解 , 并 鼓 励 他 们 在 毕 业 后 留 港 发 展 。

 

有关 NOL 的详情,请浏览:

香港入境事务处 - 留学入境政策

政府的非本地学生政策 (香港教育大学)

 

非本地学生修业期满后在港就业

在 香 港 修 读 经 本 地 评 审 全 日 制 课 程 并 取 得 学 士 学 位 或 高 级 程 度 学 历 的 非 本 地 学 生 , 可 根 据 「 非 本 地 毕 业 生 留 港 / 回 港 就 业 安 排 」 申 请 留 港 / 回 港 就 业 。非本地毕业生入境安排不设配额,也不针对特定界别。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

 

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 6 个月内申请)

·        只要符合正常的入境要求,即可获准有时限地逗留 24 个月,不附带其他逗留条件

·        申请时未获得聘用通知

非应届毕业生
(毕业 6 个月后申请)

·        只要工作岗位为学位持有者通常从事的工作,且薪酬待遇符合市场水准,申请将得到积极考虑

·        申请时必须获得聘用通知

 

有关 IANG 的详细资讯,请访问:

香港入境事务处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政府对非本地学生的政策 (香港教育大学)

 

Updated on 18 Dec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