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物櫃使用者必須遵守《學生儲物櫃使用規例》。違反《學生儲物櫃使用規例》的任何規定都將導致使用者資格被終止。
以下摘錄了一些重要的規定:
2. 所有儲物櫃均不可轉讓。
3. 儲物櫃表面不得黏貼貼紙或圖片。
4. 任何發現未使用的儲物櫃將被收回並重新分配給其他有需要的學生。
5. 所有使用學生儲物櫃的使用者都必須在學生事務處規定的儲物櫃清理截止日期之前清理儲物櫃(請參閱「儲物櫃清理日期」部分)。學生事務處保留在截止日期後切割任何掛鎖、打開任何儲物櫃並移除其中任何物品的權利。使用者如欲於指定期限內索回已從儲物櫃清理並交由學生事務處保管的物品,須繳付港幣100元行政費。但學生事務處不保證會保留被清理出的物品。
6. 嚴禁未經授權使用學生儲物櫃。學生事務處有權在任何時候剪斷掛鎖、打開此類儲物櫃並處置其中發現的所有財物,恕不另行通知。如果學生要索回被學生事務處清理並保留的物品,須支付100港元的行政費。但學生事務處不保證會保留被清理出的物品。
7. 不應將任何貴重物品或金錢存放在儲物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