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物柜使用者必须遵守《学生储物柜使用规例》。违反《学生储物柜使用规例》的任何规定都将导致使用者资格被终止。
以下摘录了一些重要的规定:
2. 所有储物柜均不可转让。
3. 储物柜表面不得黏贴贴纸或图片。
4. 任何发现未使用的储物柜将被收回并重新分配给其他有需要的学生。
5. 所有使用学生储物柜的使用者都必须在学生事务处规定的储物柜清理截止日期之前清理储物柜(请参阅「储物柜清理日期」部分)。学生事务处保留在截止日期后切割任何挂锁、打开任何储物柜并移除其中任何物品的权利。使用者如欲于指定期限内索回已从储物柜清理并交由学生事务处保管的物品,须缴付港币100元行政费。但学生事务处不保证会保留被清理出的物品。
6. 严禁未经授权使用学生储物柜。学生事务处有权在任何时候剪断挂锁、打开此类储物柜并处置其中发现的所有财物,恕不另行通知。如果学生要索回被学生事务处清理并保留的物品,须支付100港元的行政费。但学生事务处不保证会保留被清理出的物品。
7. 不应将任何贵重物品或金钱存放在储物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