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科學教育論壇, 第五期, 第三冊, 文章六(二零零四年十二月)
楊姝文、劉靜玲
中國大陸高校環境法教育現狀及途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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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結論

僅僅依靠人們自覺地以道德約束來提高環保意識、參與環境保護,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提高人們的法制觀念,普及環境法律知識,提高法制觀念和知法、守法的自覺性。在當今這樣一個將民主和法治的國家,為了保護和管理好環境資源,就應該把環境道德和環境法律結合起來,二者相互促進,相互影響,僅有道德約束,沒有法律強制實施,道德本身也難以普及和推廣;相反,如果只依靠法律,沒有道德支援,法律也只是一些條文,沒有變為真正的約束力。如果說道德倫理是環境意識的一個翅膀的話,那麼環境法律就是環境意識的另一個羽翼,只有同時擁有這兩個翅膀,環境意識才能真正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才能順利開展。

深入開展個層次的環境教育,對中小學生,主要任務是形成環境意識,懂得一些基本的環境知識。高校生應該掌握全面的環境知識,不僅僅是傳統知識,還應該瞭解相應的環境法律法規。對公民普及環境基礎知識、環境法律法規和樹立環境意識都是至關重要的。高校生作為各個不同環境法教育層次的樞紐,對其進行環境法教育是相當必要的,以高校生作為切入口,從而推動全民環境法制意識的提高。

 


Copyright (C) 2004 HKIEd APFSLT.Volume 5, Issue 3, Article 6 (Dec.,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