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学系致力于支持表扬杰出成就的学生,包括追求卓越的学术成就、贡献社区、以领导力带来社会进步及变革等等。自资课程亦可有机会获得奖学金。
为了表扬具有杰出成就的学生,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学系提供以下奖学金计划:
- 张炳良教授奖学金
- 公共政策及管理硕士学术奖学金
- 公共政策及管理硕士入学奖学金
- 大中华地区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入学奖学金(每位港币10,000元正至港币40,000元正,可续领)
- 大中华地区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杰出学术表现奖学金 (每位港币10,000元正至港币20,000元正)
- 社会创业与发展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入学奖学金
背景
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学系支持及表扬有杰出生涯发展及有社会贡献的硕士及学士学生。
张炳良教授奖学金由2020/21学年起颁发予在公共领域拥有杰出发展和成就的学生。
奖学金名额
每学年将有最多4位学生获发奖学金
- 奖学金项目
- 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學系轄下課程各設有一個名額
课程 | 奖学金金额 | 得奖者数目 |
大中华地区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 [BSocSc(GCS)] | 港币 20,000元正 | 1 |
政策科学及管理荣誉社会科学学士 [BSocSc(PSM)] | 港币 20,000元正 | 1 |
- 奖学金在一学年内有效;
- 得奖者无需放弃其同时由香港教育大学所颁发之奖学金或奖项(视乎个奖学金项目要求而定,但最终获发金额不得超过该年的课程学费;而外展活动相关资助则不会计算在奖学金限额之内。)
- 提名资格
- 已注册修读大中华地区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BSocSc(GCS)]及政策科学及管理荣誉社会科学学士[BSocSc(PSM)]之得奖学生可获得港币20,000元的奖学金。三年级的学生将获优先考虑。
- 甄选准则
- 总成绩平均积点(Final GPA)或累计成绩平均积点(Cumulative GPA)须达到3.0或以上(总分为4.0);及
- 在公共政策领域上有杰出成就和发展。
- 提名及遴选过程
- 奖学金行政程序由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学系负责。
- 大中华地区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BSocSc(GCS)]、及政策科学及管理荣誉社会科学学士课程 [BSocSc(PSM)]之学生需提交申请表格,列出过往成就及未来计划;
- 学系教与学委员会将会进行内部评选及遴选,并将获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到学系管理委员会作核实。
- 所有得奖者之资料将交到奖学金委员会作记录保存。
- 得奖者通知及结果将于六月/七月期间以电邮公布。
- 获奖条件
o 如得奖者中途退学,相关奖学金项目将会中止。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学系保留要求该学生归还部份或全部奖学金之权利。
o 如得奖者作出有违道德、行为失当及/或违反大学相关守则,相关奖学金项目将会中止。学系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失当行为定义作裁决。
o 如该学年并没有合资格的候选人,该课程奖项将会悬空。
o 奖学金得奖者须参与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学系举办与奖学金相关的活动。
o 香港教育大学有权将奖学金用作扣除得奖者尚未向大学支付的任何费用(如有),并将余额发放予得奖者。
此奖学金颁发予入读公共政策及管理硕士课程之全日制学生,并根据学生第一学期之学术成绩及英语水平而颁发。
获发此奖学金之学生可同时获发由大学所授予的奖学金(各奖学金之细则及条款约束),而奖学金总额不得超过课程学费。然而,与支持海外学习活动相关之奖学金/奖项不计算在上述限额内。
此奖学金颁发予入读公共政策及管理硕士课程之全日制学生,并根据学生入读本课程前之学术成绩、面试表现、英语水平及对社会的贡献表现而颁发。
获发此奖学金之学生可同时获发由大学所授予的奖学金(各奖学金之细则及条款约束),而奖学金总额不得超过课程学费。然而,与支持海外学习活动相关之奖学金/奖项不计算在上述限额内。
该奖学金为大中华地区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BSocSc(GCS)]学生而设,旨在为已注册入读课程并达到获奖条件的学生提供财政支持。奖学金将根据学生学业成绩、面试表现及社会服务参与程度而定。
如学生能持续达到获奖要求,奖学金将可延续至四年(适用于一年级入学)及两年(适用于三年级入学)。
提名资格
- 需为一年级或三年级入学的新生;
- 学生需在学业成绩及面试有杰出表现,并积极参与社会服务;
- 课程委员会将按照得奖者每学年的累积成绩平均绩点(CGPA,需不少于3.0)而决定能否续发奖学金;及
- 得奖者由课程委员会提名,学生无需自行申请。
该奖学金适用于大中华地区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BSocSc(GCS)]的全日制学生。 奖学金颁发给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表现和智慧的新入学学生。
课程将推荐合适的候选人,候选人无需申请。
该奖学金适用于社会创业与发展研究荣誉社会科学学士[BSocSc(SEDS)]的全日制学生。奖学金颁发予具有杰出学术表现、面试表现及积极参与小区服务的学生。奖学金旨在为已注册入读课程并达到获奖要求的学生提供财政支持。
- 需为一年级入学的新生;
- 学生需表现出杰出学术成绩、面试表现及积极参与小区服务;
- 课程委员会将按照得奖者每学年的累积成绩平均积点(CGPA,需不少于3.0),而决定是否续发奖学金;
- 得奖者由课程委员会提名,学生无需自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