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評論

張仁良

香港教育大學校長及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202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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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十四五規劃 港府宜建績效文化


由1953年迄今,國家已經展開了十三個「五年規劃」。今年3月,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十四五」規劃,2021至2025年)在人大會議上通過。「五年規劃」是中央政府制定作為指導國家未來5年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藍圖和行動綱領,其中涵蓋重大建設項目、經濟結構調整、生產力分布等多項內容及指標。

彈性調整GDP指標 增發展靈活性

於「十三五」規劃期間,中央就達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願景,着重強調經濟發展、創新驅動、民生福祉、資源環境4大方面的發展,並採用定量表述,制定了詳細績效指標(KPI),例如經濟發展一欄,國內生產總值(GDP)和全員勞動生產率指標的年均增速,就分別被定為大於6.5%和6.6%;而剛出台的「十四五」規劃,則首次選擇使用定性表述提出GDP每年的預期增長。雖然其他主要指標仍以定量為主,但不難看出中央政府已在GDP這一核心經濟指標上,因應過去一年疫情造成的經濟打擊,以及內外環境的不確定性,作出彈性調整,並增強了未來發展的靈活性。

中央頒布「十四五」規劃後,全國各省例如廣東及浙江等,紛紛根據自身產業優勢,陸續印發了省級「五年規劃」,以配合國家的發展藍圖,其中澳門也在「十三五」規劃期間,首次推出了與國家對接的「五年規劃」。

反觀香港,每年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雖然也包含對未來經濟發展的展望及政策配套措施,卻不是相關的「五年規劃」,令不少評論認為,政府在這方面的發展策略欠缺前瞻性,過於被動。筆者認為,這與我們一直奉行「市場主導」和「積極不干預」的發展模式和態度,不無關係。時移世易,隨着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以及東亞區域經濟冒起,「市場主導」和「積極不干預」等金科玉律,必須重新檢視。

誠如特首最近提出,政府的角色不應只局限於「服務提供者」和「監管者」,而是要兼任「促成者」及「推廣者」。這套管治理念,正是香港所需,必須貫徹落實、執行,不能再蹉跎歲月。在此,筆者期望政府在此基礎上,加強問責機制。

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社會亦應積極了解國家未來經濟發展的規劃部署,助本港融入國家整體發展,並發掘及創造新的機遇和方向。「十四五」規劃中,中央除支持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和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傳統優勢外,也肯定了香港在創新科技、航空樞紐、文化藝術交流、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優勢和競爭力。特區政府可在相關範疇制定未來5年的規劃,並為各執行部門設定明確、切實的工作目標和KPI,不但能發揮示範作用,對本港長遠和可持續發展亦至關重要。

作長期規劃 促市場高效協調發展

事實上,不論是公營機構還是私人企業,長遠規劃和執行方案必不可少。以教大為例,我們制定了2016至2025年的策略發展計劃,勾劃這10年內的短、中及長期工作重點和目標,更定期進行回顧與檢討,審視成績,發表中期報告,以確保大學的發展方向,能因應全球及本地情況變化而保留彈性。同理,公私營機構制定長遠發展目標,是理所當然的事。我必須強調,作出長期規劃,並非意味由市場主導經濟轉變成計劃經濟,而是市場可在政府適度的宏觀計劃和調控下,更高效、協調地發展。

香港與內地的經濟關係緊密,也是國家的主要國際金融中心,作為內地企業國際化發展、國際企業走進內地的平台,必須深入了解國家的「十四五」規劃,洞悉國家未來發展方向,從而尋找新的商機和發展空間;特區政府則有責任幫助香港各界,尤其是中小企業,加深對「十四五」的認識和了解,以配合國家的發展規劃,亦可借助國家政策及資源上的支持,改善社會民生。

「十四五」規劃期間,香港應借鑑其他省份的「五年規劃」,再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開始建立相應的中長期計劃,為下一個「五年規劃」做好準備,屆時不但可為國家發展擔起更重要的角色,亦可為香港企業帶來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