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集个人资料告示
1.1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会用作申请本中心有关服务之用。提供个人资料予本中心是自愿性的。若阁下未能提供足够的个人资料,本中心或不能处理有关服务申请。请确保阁下所提供的资料为準确及通知本中心有关任何资料的改动。
1.2 资料转移及使用
如阁下同意,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参与评估/训练/活动的进度数据等等),将会按需要而提供予本中心或学系的学术研究人员,作为优化服务以及研究之用。
1.3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除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特定的豁免外,阁下有权查阅及改正所存有关你的个人资料。阁下持有查阅个人资料的权利,并可支付费用,得到有关资料文件的複本。如有任何查询,可与中心经理联络。(电话: 2948-8383; 电邮: iwell@eduhk.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