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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大学与深圳大学 联合举办「国安法治回归与前瞻研讨会」

由香港教育大学(教大)国家安全与法律教育研究中心,联同深圳大学(深大)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国安法治回归与前瞻研讨会(Seminar on National Security Laws: Present and Forward Looking)」,于4月20日在教大大埔校园举行。
 
活动首先由教大校长李子建教授及深大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分别致欢迎辞。李教授表示,教大是香港推动教师教育战略发展的一流大学,未来会继续加强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和师德培训,并且结合法律方面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增强学生的国家安全及法治观念,加深他们及市民对国家安全及《基本法》的认知。
 
研讨会分为三大主题:《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特色与立法意义、国安法与人权保障,以及国安法与学术自由。活动邀请多位来自粤港澳三地的重量级嘉宾出席,包括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前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女士、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主席梁美芬教授、香港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黄江天博士、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副会长傅健慈教授。
 
此外,来自内地、香港和澳门高校的法律专家,包括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林峰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郭天武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蒋朝阳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赵国强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朱义坤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千华教授也出席了研讨会。香港教大的代表,除了主办此次活动的国家安全与法律教育研究中心总监顾敏康教授之外,还包括协理副校长(大学拓展)及应用政策研究及教育未来学院执行院长周文港博士,以及环球事务处处长萧观明先生。
 
梁爱诗女士于主旨发言中藉《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历史阐述一国两制的成长,她期望香港能够忠实落实国安条例,并呼吁社会各界能够对外讲清楚香港特区始终繁荣稳定的真实情况。
 
谭惠珠女士则认为国家安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并寄语港人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安稳生活。她强调作为一国两制政策红利的受益人,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事情上是责无旁贷。


林峰教授以《国安法》出台前后的香港人权保护法例作比较,认为香港特区回归后对人权保护按《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是十分合理。
 
梁美芬教授则讲述她以立法会议员、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和法学教授的三重身份,亲历《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过程。她表示,这25年来国家用心良苦,希望香港能够自己完成立法任务,所有个案都在香港审理,发挥香港普通法的独特优势,是维护一国两制原则的深刻体现。
 
香港大律师、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比较分析了不同国家国家安全法例,他援引英国《2011年防止恐怖主义及调查手段法》和《2023年国家安全法》条文,说明《国安法》并非孤例,且他国相似法律规定更严苛,英美对香港的《国安法》多加指责可谓「充满偏见」。
 
嘉宾们积极参与讨论,就国家安全的不同领域分享了真知灼见,如提出大部份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可以由香港本地法院解释,只有遇到巨大争议,且本地法院未能处理时,最终解释权才归属全国人大。
 
顾敏康教授则介绍了教大的国安教育课程情况,表示国安教育一直在路上,期待能够与各位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努力,促进公众对香港《国安法》有更全面准确的理解,以巩固香港由治及兴的基础,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力量。与会嘉宾对教大的国安教育充分肯定,并表示了希望合作的愿望。
 
哈尔滨工业大学赵劲松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蔡绍宗博士亦有到场支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