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尊重?儘管缺乏或失去尊重很容易感受得到,但要在日常與人互動中清楚定義和體現尊重卻不是那麼容易。
按照定義,尊重是指對某人或某些事物表彰出來的能力、素質或成就,產生出一種深深的欽佩或敬重的感受和態度,這也意味著我們高度重視別人的觀點、感覺以至內涵。1
我們不難在網上找到許多關於「如何教孩子尊重別人」的文章,有關這主題的著作也不少,但尊重能否單單透過傳統的教學模式、課程、獎懲來達致?如果真正的尊重是一種由內而外的表現,我相信成人的楷模和語言,孩子的成長經歷等,才是他們能否將尊重觀念吸收內化的關鍵。
有說今天的年輕人不尊重法治,甚至連人與人的基本尊重也不懂,一定是教育和課程出了問題,教師專業、試題設計以至學校管理也要查找不足。2 從這一年學生因參與暴力違法行為被捕和被檢控的數字大幅上升看來,得出這表面結論不難。社會時局風雲變色,全方位的將教育進行檢視也許是必須的。
但可悲的是,今天許多青少年都感到被成年人低貶和誤判;而當我們概括地將青少年歸類為思想不成熟、容易受人誤導、隨時被利用煽惑、無法作出獨立判斷,我們亦同時冒著失去他們尊重的風險。
尊重是一條雙程路,而成人是帶頭開路的汽車。就算是年幼的孩子,也能發現和看懂成人世界的言行如何不一致、口是心非;到了青春期,這些社會上含混的訊息、虛偽的言詞,會導致青少年和成年人之間越來越深的分歧。 學者Holloman and Yates(2012)曾研究老師和學生之間所使用的言語,如何影響相互的尊重,其研究結果它也適用於家庭兩代之間。3 他們所發現的實不足為奇:當我們尊重他人,會得到相應的回報。當我們尊重兒童和青少年,他們學會對自己和我們產生信任。他們會感到被珍視和被愛,而我們亦一樣。
有親子專家提出6種非常規(unconventional)的方法來教導孩子們願意聽從和尊重父母,能加強父母與孩子的關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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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認為」孩子不尊重他人時,保持心平氣和,不要反應過度。(我在同理心,尊重和節制方面,是否已作出一個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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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真正受到不尊重的對待時,先不要對孩子開火,了解狀況而找出原因,並專注於教導孩子解決問題的替代選擇(problem-solving alternatives)。(了解清楚,你的孩子為什麼要那樣做。有人,而通常是你,傷害了他們;因此出於本能,他們想傷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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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尊重孩子,作為他們如何尊重別人的楷模。(每個人,包括孩子,都有獨立思考和喜歡不同事物的權利。當孩子們的差異被接納時,他們就會感到被傾聽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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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善而堅定的紀律(kind and firm discipline) 而不是藉唬嚇來教導孩子。(嚴苛的說話或嚴厲的懲罰不會為我們贏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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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尊重只能贏取(earned),非靠要求(demanded)所能獲致。(我們自然期望孩子們尊重父母。但事實上,是父母決定要生下孩子;孩子們並沒有選擇要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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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把事情搞壞了的時候,要勇於道歉。 (一個成熟,懂得尊重的成年人會承擔責任,並在犯錯時道歉。向孩子道歉並不會損害作為父母的權威。相反,卻在表現出正直時與孩子建立信任,增強自己的權威和信譽。)
我認為以上這些方法,對修補今天香港社會已經造成的撕裂,對政府能否帶頭重建「尊重包容、理性平等對話」,也有重要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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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特首去年堅持不撤回修例,是不想縱容「任性」的孩子(本文所說的尊重絕不等於縱容),無視這群「孩子」(極多的巿民大眾)「和理非」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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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不去深究年輕人這一年為何會轉趨接受暴力,甚至不惜犯險(我申明並不支持任何暴力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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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掌權者用法例、懲治,及可能隨之而來的監控及愛國主義教育,來換取香港人(當然也包括年青學生)對國歌以至國家的尊重,以此為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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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仍只以古舊的家長式耳提面命,不斷重覆播放《與暴力割席》、《犯法就是犯法.一定要負責》,以為苦口婆心就能奏效(大多數年青人都明白這些道理),當政府不去深究年輕人這一年為何會轉趨接受暴力,甚至不惜犯險(我申明並不支持任何暴力違法行為);
我們仍然與上述「贏取真正尊重的法則」和解決社會矛盾的勇氣與智慧,距離很遠。
我們要謙卑地向天天與青少年相處的父母、老師,以至社工及牧者、朋輩「取經」,以真正尊重的心懷,踏上實踐復和之旅,才有望減少社會分化,疏解積壓的怨恨和敵意。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聖經》馬太福音7:12)
尊重,應該怎樣教?豈不是先由你和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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