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簡介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它以法律的形式,訂明「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等重要理念,亦訂明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各項制度,故一直被強調為建構香港繁榮安定的核心基石之一。正因為《基本法》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制度和政策的依據,所有公民實有責任對《基本法》建立全面的理解和培養尊重《基本法》的意識,促進「一國兩制」的發展。是故如何配合現行教育制度推廣《基本法》、以及人權、法治等普世價值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

另一方面,新高中學制將於2009-2010年度實行。根據新學制,通識教育成為必修課。其中「法治、社會和政治參與」成為單元「今日香港」中的一個主要課題,當中強調: 香港的政治和社會的發展歷史和現況;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香港居民的重要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根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功能及其與香港居民的關係;香港居民的身份、權利和義務;香港居民在社會和政治事務上的參與等。(課程發展議會; 2007:20) 。然而,不少學校及教師皆對人權、法治等高度要求專業知識的課題存在憂慮,擔心未能有效處理有關課程發展及教學方法等問題。

為幫助學校及教師應付新高中通識教育中《基本法》教育、人權教育和法治教育的課程發展及教學方法,香港教育學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獲優質教育基金撥款約150萬,推行「《基本法》教育計劃」,計劃期限由2009年5月至2011年4月,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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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1 - 【《基本法》教育計劃教與學分享】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