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智慧
Gardner(1983) 在智力架構的討論中提出多元智慧的概念。他
認為每個人最少具備八種智慧:語文智慧、邏輯-數學智慧、空間智慧、肢體-動覺智慧、音樂智慧、人際
智慧、內省智慧及自然觀察者智慧(圖二)。
(圖二) 在智力架構中的多元智慧
簡單來說,語文智慧是指用文字思考、用語言表達和欣賞語言
意義的能力。邏輯-數學智慧是指計算、量化和數學運算。空間智慧是指以立體空間來作思考、操弄物件的
位置、產生或解讀圖形。肢體-動覺智慧是指處理物體和調整身體的技能。音樂智慧是指對音準、旋律、
節奏、音色及音質很敏銳的技能。人際智慧是指善解人意、與人有效交往的才能。內省智慧是指建構正確
自我知覺的能力及計劃和導引自己的人生。自然觀察者智慧是指觀察自然界中的各種型態及系統、辨別及
作分類的能力(Campbell,Campbell & Dickinson,1999)。
其實每一個智慧下還有次智慧。例如在邏輯-數學智慧下就
包括三個寬廣但互有關聯的領域:數學、科學及邏輯思考。Gardner(1983) 還認為智慧不該侷限在已經確
認的八種。但總比過去一元理論能夠提供更正確的面貌。此外根據Gardner的理論,每個人都有其智能強
項,有些溝通較強,有的運算較好,有的音樂表現較卓越。教師應就著學生不同的智能強項採用不同的模
式來讓學生進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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