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大學
多元及平等機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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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在學術上的追尋及聘用上一向重視平等機會,並決意消除對職員、同學及其他與大學有往來的人士的任何形式的歧視或騷擾。每個人,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民族或社會出身,都有權受到尊重和公平對待。互相尊重和公平對待有利於創造多元和諧的學習和工作環境。我們認同推動多元和平等機會可以使職員和學生充分發揮潛能,並積極締造平等機會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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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對任何歧視及騷擾行為是零容忍的。我們要求所有職員,特別是身負教學、督導或評估責任的職員,在任何時候都要嚴格遵守職業操守,並在適當情況下申報利益。他們必須採取任何必要措施,以確保大學的任何成員(職員、學生或其他與大學有往來的人)不受歧視或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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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的平等機會政策(「政策」)禁止在保障範疇內,包括:僱傭、教育、提供貨品、服務及設施中進行以下違法的歧視行為。根據香港的反歧視法例,這些行為是違法的。大學會盡速處理任何歧視投訴,並在適當情況下對違反此政策的職員或學生進行紀律處分。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和《種族歧視條例》,違法的行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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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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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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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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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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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哺母乳歧視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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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歧視、騷擾和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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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崗位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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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族歧視、騷擾和中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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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受害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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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四條反歧視條例外,政策還處理有關性傾向騷擾的投訴。其他歧視及騷擾投訴,例如基於年齡、宗教、國籍、社會出身和政治傾向的歧視,則會根據僱員 / 學生申訴程序處理。有關政策及其他相關事宜的查詢,請與我們的平等機會及關注殘疾平等主任聯絡。職員可致電2948 8773聯絡歐陽慧盈小姐,學生可致電2948 6012聯絡郭家齊小姐,或電郵至eodao@edu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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