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科學教育論壇,第十二期,第二冊,文章十(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鄭雅儀、 蘇詠梅 香港小學環境教育的發展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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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972年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喚起和開展了政治群體及大眾對全球環保問題的察覺與關注。1975年的《貝爾格萊德憲章》(Belgrade Charter)為環境教育提出了一個全球性的框架,指出保護環境是關乎個人與集體的行動,環境教育的目標是喚起全球人民對環境的關注及承諾,建立他們解決現有環境問題及防止新問題發生的知識和能力(The Globa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2008a)。
197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首次就環境教育召開國際會議。席間,各國政府皆同意環境教育對保護和改善世界環境扮演重要的角色。會後簽署的《第比利斯宣言》(Tbilisi Declaration)強調,環境教育須以跨學科形式處理。另因著環境問題的複雜性,環境教育須建立學生批判思考及解難的能力。此外,環境教育亦需為學生提供處理環境問題的實作機會,是拉近教育與現實生活的經驗學習(The Globa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2008b)。
即使國際社會及各國均認同環境教育的重要,但因著社會情景、政治因素、生活質素的提升,及人民對環境的看法等各方面的改變,世界各國對環境教育的角色都有了重新詮釋。自1975年的《貝爾格萊德憲章》的二十多年後,於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上所通過的《廿一世紀議程》(Agenda 21),重新確認了教育系統的角色,指出教育是促進可持續發展,以及提升人們處理環境和發展問題能力的關鍵。《議程》指環境和發展教育必須融入各個層面,透過正規和非正規教育,提升社會各階層對可持續發展的關注。非政府組織亦可協助設計和推行有關的教育計劃(United Nations, 1992)。縱然《議程》提出了可持續發展這個新觀念,但當中所指向的主要都是環境教育的層面,及至1997年《薩洛尼卡宣言》(Declaration of Thessaloniki)點出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不只包括環境,還指涉貧窮、人口、健康、食物安全、民主、人權及和平這些領域(UNESCO-EPD,1997),而這論點亦一直延伸至及後聯合國所發起的各項計劃之中(UNESCO, 2006)。《薩洛尼卡宣言》強調以整全及跨學科的方式,來處理可持續發展的課題。此外,亦需為正規教育建立行動計劃,並要投放更多的資源以增強公眾教育及教師培訓(UNESCO-EPD,1997)。在檢視環境教育的發展走向和未來的工作時,Knapp(2000)提出《薩洛尼卡宣言》中提及有關環保教育的條文只有區區兩項,與多個有關可持續發展的項目相比,顯示可持續發展教育較環境教育在國際間得到更多的關注和重視。
無論如何,可持續發展教育顯然是牢牢地建基於環境教育之上的(UNESCO,1997,p. 27)。環境教育即使帶著可持續發展這個新方向,其基本目標與之前在貝爾格萊德、第比利斯及里約熱內盧會議中所確定的也大致類同(UNESCO-UNEP, MIO-ECSDE, 1995, p. 16)。而由於本文集中探討學校在環境方面的學教情況,故選擇以「環境教育」概念來貫串全文。其實,多年來各國政府和學者在環境教育的工作和研究,已在生活各層面顧及學生的全面發展,並著重透過多元的學習方法培養學生批判思考及解難能力,讓學生在學習中參與決策過程。下文將重點簡述內地、台灣和香港三地政府在推展環境教育政策和課程發展方面的工作,嘗試確認環境教育在兩岸三地的政策和課程規劃藍圖上的重要性。
Copyright (C) 2011 HKIEd APFSLT. Volume 12, Issue 2, Article 10 (Dec.,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