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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inar on National Security Laws: Present and Forward Looking

(Chinese version only)

 

由香港教育大學(教大)國家安全與法律教育研究中心,聯同深圳大學(深大)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共同主辦的「國安法治回歸與前瞻研討會(Seminar on National Security Laws: Present and Forward Looking)」,於4月20日在教大大埔校園舉行。
 
活動首先由教大校長李子建教授及深大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教授分別致歡迎辭。李教授表示,教大是香港推動教師教育戰略發展的一流大學,未來會繼續加強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教育和師德培訓,並且結合法律方面的學術研究和實踐應用,增強學生的國家安全及法治觀念,加深他們及市民對國家安全及《基本法》的認知。
 
研討會分為三大主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特色與立法意義、國安法與人權保障,以及國安法與學術自由。活動邀請多位來自粵港澳三地的重量級嘉賓出席,包括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女士、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女士、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主席梁美芬教授、香港律師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黃江天博士、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傅健慈教授。
 
此外,來自內地、香港和澳門高校的法律專家,包括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林峰教授、中山大學法學院郭天武教授、澳門大學法學院蔣朝陽教授、澳門大學法學院趙國強教授、暨南大學法學院朱義坤教授、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千華教授也出席了研討會。香港教大的代表,除了主辦此次活動的國家安全與法律教育研究中心總監顧敏康教授之外,還包括協理副校長(大學拓展)及應用政策研究及教育未來學院執行院長周文港博士,以及環球事務處處長蕭觀明先生。
 
梁愛詩女士於主旨發言中藉《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歷史闡述一國兩制的成長,她期望香港能夠忠實落實國安條例,並呼籲社會各界能夠對外講清楚香港特區始終繁榮穩定的真實情況。
 
譚惠珠女士則認為國家安全條例的制定和實施有重大和深遠的意義,並寄語港人要珍惜現在來之不易的安穩生活。她強調作為一國兩制政策紅利的受益人,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事情上是責無旁貸。


林峰教授以《國安法》出台前後的香港人權保護法例作比較,認為香港特區回歸後對人權保護按《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是十分合理。
 
梁美芬教授則講述她以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和法學教授的三重身份,親歷《基本法》第23條立法過程。她表示,這25年來國家用心良苦,希望香港能夠自己完成立法任務,所有個案都在香港審理,發揮香港普通法的獨特優勢,是維護一國兩制原則的深刻體現。
 
香港大律師、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比較分析了不同國家國家安全法例,他援引英國《2011年防止恐怖主義及調查手段法》和《2023年國家安全法》條文,說明《國安法》並非孤例,且他國相似法律規定更嚴苛,英美對香港的《國安法》多加指責可謂「充滿偏見」。
 
嘉賓們積極參與討論,就國家安全的不同領域分享了真知灼見,如提出大部份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可以由香港本地法院解釋,只有遇到巨大爭議,且本地法院未能處理時,最終解釋權才歸屬全國人大。
 
顧敏康教授則介紹了教大的國安教育課程情況,表示國安教育一直在路上,期待能夠與各位志同道合的朋友們一起努力,促進公眾對香港《國安法》有更全面準確的理解,以鞏固香港由治及興的基礎,為維護國家安全貢獻力量。與會嘉賓對教大的國安教育充分肯定,並表示了希望合作的願望。
 
哈爾濱工業大學趙勁松教授、中國人民大學蔡紹宗博士亦有到場支持。

 
—完—